Chemall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中心 | 化工品市场 | 化工设备市场 | 技术市场 | 化工招聘 | 进出口数据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资讯: | 综合要讯 国际要讯 | 财经导读 | 创新科技 | 安全环保 | 政府动态 | 无机 | 有机 | 精细 | 塑料 | 橡胶 | 农化 | 油气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 

中方试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2019/5/14 9:39:23 来源:中化新网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从财政部网站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有关利益主体申请,并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并制定公布排除清单。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对排除清单公布前已经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可申请排除商品范围为我已公布实施且未停止或未暂停加征关税的两轮对美反制措施商品。

 

  申请主体在申请时应以事实和数据说明以下三方面申请理由: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的困难;加征关税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害;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包括对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主体应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http://gszx.mof.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排除申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成员单位对有效申请逐一进行审核,按程序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分享到: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化工报社中国石油和化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链接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期货、电子盘行情趋势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甲苯 苯乙烯 乙二醇 甲醇 二甘醇 PTA 液碱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PVC  聚氯乙烯  天然橡胶  LLDPE  聚酯切片  聚丙烯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二铵 钙镁磷 氯化钾 碳酸氢铵 尿素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热点新闻
低价时代,钛白粉行业如何应对?
千亿级尼龙城建设跑出“加速度”
世界最大投煤量水煤浆气化炉落户榆林
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国石化产业直接影响
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完成交割
前两月石油加工等行业盈利大增
国际油价下跌拖累A股化工企业 25
2015年化工板块上市公司行业业绩
2015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焦化行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简介服务项目联系方式汇款方式客户反馈招聘信息友情链接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朗津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2004  朗津艺术工作室创作
Tel:(010)82032248/49 传真:(010)82032259 客服:service_chemall@126.com

京ICP证061057号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